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定位,实现既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办案目的,近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就曹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三名听证员、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涉案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能否从宽处理以及公益诉讼赔偿金适用标准等初步审查意见作了详细说明,相关部门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分别发表意见。与会听证员从嫌疑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化解矛盾及惩罚力度等方面进行了闭门评议并形成听证意见。
此次听证会为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适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检察办案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