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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案件“法结” 解开群众“心结”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3-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要求,确保高质量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彰显检察机关以优质办案成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担当,3月份,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就多起案件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上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听证。

野兔虽“野”,也需要保护

“我真不知道捕兔子犯法啊,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真心悔罪,希望检察机关给我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王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用铁夹弓猎捕了8只兔子和1只山斑鸠。承办检察官经审查案件事实认为: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其年事已高,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们表示:近年来非法狩猎案件呈多发态势,此类案件多发主要原因是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希望当事人以后可以以身说法,引导村民爱护野生动物;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宣传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意识。

一言不合就开打,故意伤害不可取

侯某某与蒋某某系工友,仅仅因为一点小矛盾二人便互殴,造成双方身体二级轻伤,均涉嫌故意伤害罪。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因民间纠纷引发,双方系工友关系,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相互谅解。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综合考虑刑事诉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议对两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各听证员表示:邻里纠纷非常常见,此种因为口角继而产生肢体冲突的现象频发,导致双方都受到轻伤,若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的争议纠纷,还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矛盾升级。检察机关恰如其分运用了刑法谦抑性原则,不仅彰显法律的权威,更是巧妙化解了社会矛盾,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随后,各听证员还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发表了听证意见。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更多人民群众参与案件听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