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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时间:2019-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涛、徐宏伟等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涛犯寻衅滋事罪,被青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四年不等的刑罚。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又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612月至201810,被告人朱涛纠集徐宏伟、王飞飞(另案处理)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青阳县城娱乐场所等区域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朱涛为纠集者,徐宏伟、王飞飞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该案的成功办理,再次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将有效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