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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开展网络服务场所检查
时间:2021-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2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青阳县公安局对全县13所网吧及新型网络电竞酒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网吧、电竞酒店是否实行实名制登记、是否变相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留宿、是否设置“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上网”警示牌等情况。

检查中发现个别酒店尚未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却在酒店房间内配备多台电脑和桌椅,多名未成年人正在玩网络游戏,且未办理登记入住手续,检查人员立即纠正该酒店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对该酒店的违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此次检查旨在促进我县网络服务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助力营造良好有序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环境。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我县网络服务场所监督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察官提醒: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及工作人员一是要仔细核对上网身份证件,防止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入;二是对于使用充值卡上网的人员,要核实身份证件的真实性,防止未成年人用他人办理的充值卡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三是对于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要进行正确的引导,杜绝未成年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