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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启动提请减刑程序听证会
时间:2022-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5月11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池州市首例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启动提请减刑程序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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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
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专项检察中了解到,我县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刑事案件,可能存在重大立功情形,遂立刻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调查核实
经核查,该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刑事案件的行为已查证属实,县社区矫正机构分别给予其表扬奖励。我院认为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大立功,随即开展调查核实:
一是审查该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全面调取其社区矫正档案材料,询问县法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该矫正对象原判罚金刑已执行完毕,在社区矫正期间能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积极参加学习教育,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二是联合县司法局前往市公安局了解情况。由市公安局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确认该矫正对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刑事案件的事实。
三是论证是否属于重大立功情形。与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就该矫正对象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立功进行分析研判,会同县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调取、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四是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公安局民警、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就是否建议启动对该矫正对象提请减刑程序进行听证,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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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结果


听证员一致认为,该矫正对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刑事案件,进一步打击了犯罪,提高了公民提供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为更好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和奖惩制度,同意我院对该矫正对象提请减刑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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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


我院根据本案的证据和事实情况,在充分考虑听证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向县司法局发送对该社区矫正对象启动提请减刑程序的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