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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获县领导批示
时间:2022-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希望(县检察院)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依托‘沐童·护苗工作室’,积极借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近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在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检察情况专报第一期》上作出批示。

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理念,切实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依托“沐童·护苗工作室”,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一是坚持迭代创新,充分发挥未检品牌效应。根据上级院统一安排,将“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创新升级为“沐童·护苗工作室”,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院未检品牌集聚效应;二是聚焦双向保护,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空间。建立未检专业办案组,持续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行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方式,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三是兼顾全面精准,多措优化未检产品供给。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确保县域内校园全覆盖,开展专题关爱服务活动,注重守护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制作微电影、短视频,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四是立足“府检联动”,有效完善综合保护格局。联合多部门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县领导的批示,是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肯定,更是对我院工作的鞭策,下一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批示精神,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更好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打造更优的未检产品,进一步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