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以“上门听证+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普法宣传搬到群众家门口。
检察干警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多方参与听证。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审查情况及法律依据,经过听、辩、析等环节,就案件事实、作出决定的理由一一作出阐释,针对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向申请人送达书面答复材料。
上门听证是诉源治理的有益创新,是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探索运用好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多元化解方式,面对面、实打实地解民忧、纾民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