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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守护无烟校园,合力整治“烟卡”
时间:2024-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4年8月16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烟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销售“烟卡”开展专项检查。

参检单位来到县区校园周边店铺,对存在售卖烟卡行为的商家进行了劝阻,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向商家阐述法律、讲明政策,告诫其销售烟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明确保护未成年人不留死角的态度。

通过本次联合开展烟卡专项检查,聚焦小“烟卡”背后的“大隐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下一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秉持保护未成年人理念,能动履职,在即将到来的“开学季”对未成年人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对“烟卡”游戏危害的认识。


Tips

“烟卡”的危害:

误导吸烟行为:“烟卡”取材于真实香烟,容易让孩子们误以为吸烟是一种正常、普遍的行为。这种误导可能导致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形成错误的价值观,甚至尝试真正地吸烟。

损害身体健康:虽然“烟卡”本身不含烟草成分,但长期模仿吸烟行为易导致孩子们养成不良习惯,进而影响呼吸系统和心血管健康。此外,孩子们在玩耍过程中可能会误食“烟卡”上的有害物质,对身体造成潜在伤害。

卫生情况堪忧:不难发现,一夜之间孩子们都变成低头族了,他们连走路时都不放过寻找大人丢弃的烟盒的机会!更有甚者,直接翻找垃圾桶,烟卡卫生程度自然不可想象,其所连带的种种病毒会轻易感染孩子,并且会快速蔓延开来。而且很多孩子一下课就跪坐或趴在地上与同学进行拍“烟卡”游戏,不卫生、不文明。

影响心理健康:“烟卡”的流行可能让孩子们在心理上产生焦虑、攀比等不良情绪。一些孩子为了拥有更多的“烟卡”或更独特的“烟卡”款式,可能会产生过度消费和浪费的行为。这种心态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极为不利。

诱导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可能会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的“烟卡”。这些产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孩子们的健康造成威胁。同时,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烟卡”还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对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产生负面影响。

削弱学习能力:过度沉迷于“烟卡”的收集和玩耍,可能让孩子们忽视学习和兴趣的培养。这种不良习惯会影响孩子们的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对未来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