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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新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办案方式、提升监督能力,充分发挥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今年,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99137人,同比件数上升59.7%,人数上升26.9%其中,批准逮捕74101人,决定逮捕22人,撤案11人,不批准逮捕2233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98293人,同比件数上升11.86%,人数上升10.15%,其中,公安机关移送187282人,上级院交办44人,自侦部门移送77人。经审查,移送他院管辖11人;依法提起公诉153249人(含上年未结1733人),同比件数上升15.04%,人数上升22.66%;决定不起诉4246人,同比件数上升25.53%,人数上升17.95%;抗诉1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追诉漏犯28人,比去年同期成倍增长;结案率达94.9%,同比上升4.6%。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法院已审结的均作出有罪判决。所办案件中,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类案件仍然居高不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呈高发态势,参与人数较多、社会影响恶劣的聚众类犯罪时有发生,凸显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诉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刑事政策的有益尝试。办理起诉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涉及人身损伤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尽力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以不起诉或刑事和解方式结案。今年以刑事和解方式结案3236人。节省司法成本,尽快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坚持既有力地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又依法体现从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通过深入推进公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财产权利的案件及除渎职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过失犯罪案件主持刑事和解工作。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对危害不大、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或其家属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的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我们在审查郭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认为逃逸行为被二次评价,郭某只宜认定为普通的交通肇事。承办人立即主持双方的刑事和解工作,在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后,依法对郭某变更了强制措施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事后,郭某家属及死者家属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表示满意。

认真贯彻执行新刑诉法,完善工作机制。新刑诉法对检察机关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对工作机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规范相关制度,如律师阅卷制度,权利告知制度,听取被害人意见制度等,使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审查阶段,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达成刑事和解等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案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如今年我院受理了胡某某、吴某某寻衅滋事案,两人均于92日被批准逮捕。后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逮捕后羁押于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审查。因吴某某之妻怀有身孕七个月,需要人照顾,同时其爷爷身患重病生命垂危。我院派员核实情况,确认基本属实。经过严格审查,作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对吴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县公安局于916日采纳了建议。

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落实“一案一评估”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有可能引发涉检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处理涉检信访、上访案件、民事息诉调解案件与全县大调解机制相对接。民行部门办理息诉案件,以案释法,以理服人。

全面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和群众工作日制度。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件,其中来信9件、来访1件、县人大交办1件、市院转办15件。明确涉检信访案件办理责任人,理顺信访案件分流、办理和答复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控告难、申诉难的问题。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动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经常化,加强“举报宣传周”、江淮普法行等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拓宽服务基层的新途径,检力下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工作站工作,逐步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乡镇,将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前,使检察工作更接近基层、更贴近群众。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及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进一步稳定办案规模,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为目标,振奋精神,强化措施。

(一)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查办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和遏制腐败。今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人,全是大案,其中贪污案件44人,受贿案件22人,科级干部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11人。

我院以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省院部署的严肃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继续保持惩治涉农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查处率,增强震慑力,始终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隐藏的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年初,立案查处了某村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嫌贪污案件。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注重提高办案效率、注重节约办案成本、注重办案安全、注重个案预防。继续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侦查模式,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形成一定的办案规模,造成强大的办案声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破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利用办案攻势来震慑和敦促一些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节约办案成本。

(二)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日常预防,突出重点预防,开展联合预防,加强预防调查。认真做好日常预防宣传和预防咨询工作,预防部门通过上法制课、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院通过上法制课、举办预防座谈会、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形式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预防宣传活动14次、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10堂、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受教育干部职工920余人,与相关单位举办预防座谈会4次,开展重点工程预中标单位人员及发案单位相关人员廉政谈话19次。积极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招投标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提供预防咨询70次。参加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活动128次,参加工程量变更监督34次,受理招投标管理部门行贿档案查询227次,受理工程投标单位投诉3起,并作了妥善处理。立足办案开展预防工作,全年开展案件分析6件,预防调查6次,对法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推进公正司法。

全面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推进公正司法。

以纠正有案不立为重点,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批捕案件的过程中,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违法现象,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保证立案诉讼阶段的执法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以依法监督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问题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注意查微析疑,深挖余罪,追捕漏犯,不放过任一犯罪事实,不放纵任一犯罪嫌疑人,促进了严格执法,加大了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改变强制措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监督工作,防止任意改变逮捕决定和违法延长羁押期限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今年,我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以抗诉工作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对县法院做出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依法进行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法院提出建议,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坚持提出抗诉。另外,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如刘某某受贿案,青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830日对刘某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受贿数额为30400元。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故于201395日依法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突出重点,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所检察部门以确保监管场所和在押人员的安全为重点,加强对看守所收押、释放工作的监督、对监管场所日常动态管理的监督、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驻所检察,每月驻所不少于16天。检查登记在押人员出入所信息,防止出现违法关押、释放现象;坚持深入监管场所,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定期检查监区安全,协助看守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共提出16次安全检察口头建议。坚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严把诉讼期限关,登记各诉讼阶段换押时间,对到期案件,及时提出催办意见,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的现象。

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根据平时工作中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摸底并登记,结合一年开展二次的实地检察监督,摸清并掌握全县监外罪犯,今年新增157人,到期解矫72人,死亡1人,委托外地管理1人,重新犯罪2人,实有222人,其中,缓刑20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7人。我院坚持做到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召开联席会议,重点检查监督,对见档不见人或人档皆不见的脱管、漏管现象,共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口头检察建议6次,使监督工作底数清,数字准,衔接紧,措施力,防止因衔接不到位,底数不清而导致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出现。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立案审查,向上级院提出提请抗诉或不提请抗诉建议,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施监督。民行部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凿,把好事实关;分析案件案由定性是否准确,把好定性关;对照案件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把好法律关。面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严把三关,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依法提请抗诉,以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今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件,其中,本院提请抗诉1件,经市院向中院抗诉,法院再审调解结案;息诉2件。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主动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牢固树立“法律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在坚持每年向人代会作工作报告这一基础上,还主动向人大报告重要情况。此外,还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查工作。

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更新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能全面适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和理论决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团结。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向干警大会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干警的监督和评议。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每周干警学习例会、院务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检察职业道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干警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坚持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群众观点教育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保持党的纯洁性、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率先在全县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上党课报告会、组织大讨论、举办演讲比赛、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引导干警加深对群众路线重要性的认识,牢记检察机关人民性,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鼓励干警深造,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司考;制定全院《教育培训纲要和岗位练兵计划》;通过开展案件评析、观摩庭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建立检察调研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部署开展“三述三查三评”活动,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整治不良风气,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自身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服务保障

加强办公、办案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检察委员会管理工作,加强文秘、信息宣传和检察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和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科技装备建设,提高技术水平,为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提供优质技术装备。今年,共受理技术案件26件次,为办案提供了科学证据,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技术的职能作用。办公、办案系统畅通,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达标,驻所检察室二级规范化,监管信息和监控与公安看守所联网,监所监督工作实现了网络化。为基层院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基层性保障。

总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三是干警思想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立足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发展,紧紧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保障青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自主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认真研究提出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规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继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青阳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保障房建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工作。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各项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推进反腐败建设。

四、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法治青阳建设。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认真办理抗诉案件,符全抗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予以抗诉。加强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现象,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侵犯人权的问题,坚持惩治犯罪的同时保障人权。

五、加强队伍建设,注重自身监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注重自身监督,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适用新形势新要求的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监督管理机制、竞争激励机制、执法办案责任机制,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进行。从严治检,抓紧抓好检察队伍的廉洁自律,确保检察队伍纯洁性,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