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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坚持“抓思想、抓执法、抓质量、抓品牌、抓管理”,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为民立检、业务立检、公信立检,忠实履职,奋力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找准检察工作与“美丽青阳”建设的结合点,立足职能,着眼全局,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立足服务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战略部署,召开“生态检察”联席会议,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合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6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25人。主动配合服务县中心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110余次,工程量变更监督26次。积极主动投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中,党员干警与困难群众一对一结对帮扶,为局包村困难群众解疑难、送温暖、献爱心,共送去慰问金12000余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9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367人,不批准逮捕26人,公安机关撤回1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0272人,提起公诉178226人,不起诉1719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3 5,公安机关撤回1113,特别是对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批捕上述几类案件3031人,提起公诉6197人。与时俱进,主动服务,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如我院办理的陶某某、昝某某挪用资金案和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安徽品鑫石业有限公司和县开发区管委会先后送锦旗感谢我院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66人,并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未成年人办案机制,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上访行为,提前介入曹某某和谢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引导侦查,在掌握非法上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批准逮捕曹某某和谢某某,谢某某已被作出有罪判决,有力维护社会秩序。

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在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民间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运用不起诉、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等,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规范推进刑事和解2工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225人。以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全力以赴将信访工作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荣获了全县“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排查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和省、市、县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一方面充分运用控申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研判信访趋势、特点和各类风险,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批阅重要群众来信等制度,着力前移维稳“窗口”,打通利益诉求渠道的“最后一公里”,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4件,刑事申诉案2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平安青阳建设。深化刑事救助,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彰显了检察人文关怀。结合“七五”普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八进”、“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一村一法律顾问”、“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依托2个驻乡镇检察工作站,促进检力下沉,服务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六一”儿童节和金秋十月,我院干警分别走进酉华镇乐园小学和青阳中学,为师生们上法治课,宣传“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如何学会保护自己”,让学生们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二、坚定不移,聚力反腐,全力打造廉洁政务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依照“把握办案节奏、稳定办案数量、确保办案质量”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对群众举报的涉农资金、民生工程资金线索,做到举报一件查实一件,并及时答复举报人。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618人,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5人,渎职侵权案件11人。其中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大案33人,同比上升300%,要案11人,同比上升100%

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聚焦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加大对矿产资源收费领域内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办矿管部门朱某某、徐某某涉嫌受贿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深挖涉及国家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查办11人,保护了国家专项资金安全。聚焦精准扶贫部署和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重点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先后立案查办了城边三个村村委会原主要负责人涉嫌贪污案33人。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防腐,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通过上预防法治课、举办预防座谈会、参观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召开预防联席会议等形式,深入机关、企业、乡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宣传活动5次,发放预防宣传资料500余份,上法治课6堂,组织开展监狱警示教育活动1。开展案例分析4,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整改。开展预防调查4件,我院的送阅材料《我县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县委领导的批示。推进项目招投标的规范运作受理招投标单位行贿档案查询830次,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廉政约谈2次。认真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与县扶贫办、县邮政公司协作,在全县开展“预防邮路+扶贫村村通”主题宣传月活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走进千家万户与县卫计委联合开展“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三、倾力履职,强化监督,让群众真正感受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立案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梳理和排查案件监督线索。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主动出击,挖掘案源,共立案监督45人。在办理“脚臭盐”案和山水华城突发食物中毒案中,我院提前介入,开展立案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冤假错案。如我院在审查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中,将无法补正的言辞证据予以排除。查微析疑,深挖余罪,追诉漏罪,追捕漏犯,不放过任一犯罪事实,不放纵任一犯罪嫌疑人,促进严格执法,共追诉漏犯5人。如胡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我院发现该案系单位犯罪,立即追加该单位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公诉。积极探索多种审判监督途径和方式,认真审查刑事判决、裁定文书,对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予以抗诉。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在押人员的诉讼期限和留所服刑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单独或协助看守所对监区安全定期进行全面检察,对涉及监管安全、监管违法及不当行为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8次,书面检察建议1份。单独或会同县司法局联合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脱管1人、漏管3人,均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着力提高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案件数量和质量,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人,向有关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33人,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敢于担当,主动配合省、市院,积极参与在押人员王某某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调查工作,及时稳定死者家属情绪,有效阻止了可能造成的越级信访案的发生。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基层民行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及时宣传修订后的民诉法与行诉法,制作《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和《执行监督宣传手册》共200余册,深入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宣传民行监督职能,扩大社会影响。在执法办案中,重点监督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行为违法和违法行政行为,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件,已审查结案15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份,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配合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回头看”督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案件评查、执法档案、绩效考核、错案追究、动态管理”的多层次、立体式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与严格办案标准相结合,组织干警参与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引导干警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规范监督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公开透明意识。坚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与定期开展质量评查相结合,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室,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共评查案件101件。严格落实“一案一表”制度,逐案制作《案件评查情况表》,着力以严格、严密的监督机制倒逼业务质量。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拓展监督渠道,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共公开法律文书198份。

四、从严治检,锤炼队伍,促进作风素能务实过硬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打造“学习型、忠诚型、公信型、规范型”四型检察院,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以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先导,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为抓手,各党支部学习讨论为强化,引导干警围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谈认识、作剖析,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争创“示范型”党组织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以“党员活动日”为载体,开展党章知识竞赛、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和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检察干警的政治操守。

以廉政教育为抓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决筑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实行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考评,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深化反腐倡廉各项教育活动,加强检察人员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检教育,培养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观念。

以提升素能为根本,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抓人才兴检。共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参加省、市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选派9名业务骨干赴吉林大学进行素能培训。以提高办案工作技能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通过派员参加案件评查、观摩庭审等形式,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赛“最佳辩手”称号,多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侦监”办案能手。开通“检务通”工作日志,干警通过晒业绩、晒目标、晒方法,形成“比、学、干”的浓厚氛围。加强文秘、信息宣传和检察调研工作,两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级征文大赛中获奖。注重“两微一端”平台建设,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共发布信息800余条 ,3部作品获得省检察院好评。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自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在遴选首批17名员额内检察官的基础上,又推进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同时根据上级要求,试行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扁平化管理。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坚决拥护和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侦防人员转隶工作顺利完成。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根据高检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统一部署,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按照上级院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重点推广智能语音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开发应用,积极打造“智慧检务”新亮点。建立了远程提审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快科技强检新步伐。围绕基层院“八化”建设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再上新台阶。

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今年9月就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1116日,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我院2017年检察工作进行视察。积极开展“双千双百”4活动,院班子成员与省、市人大代表定向结对,开展联络服务。开展以“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听取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和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谏诤言、献良策、寄重托,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三是队伍自身建设,尤其是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障,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全力彰显检察担当

时刻保持对恐怖活动、分裂活动、邪教活动和网络政治谣言等犯罪活动的高度警惕,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专项打击整治。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打击非法集资、保险欺诈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跟县委县政府旅游+”战略部署,围绕生态优美的绿色青阳这一目标,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生态安全的犯罪,守护绿水青山。保持对食品医药领域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密切配合,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二、优化方式方法,在强化监督中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坚决依法监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健全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协作,共同坚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严格把握证据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坚守公平正义底线。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完善“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检察”。

三、坚持从严治检,在正风肃纪中全力优化检察形象

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战略部署,在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作为。抓深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干警,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队伍。抓细党组织示范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规范动作”和“创新动作”,打造“示范型”基层党组织;抓牢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维护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抓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员额内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基层基础,在改革创新中全力筑牢发展根基

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找出差距,补齐短板,深入开展基层院“八化”示范院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部署,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打造“智慧检务”,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检察运行新模式。立足青阳检察实际,悉心培育自身品牌特色。

各位代表,新蓝图催人奋进,新目标令人向往。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振奋精神,忠诚履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青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有宽有严,宽严适度;“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而是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刑事和解: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依法自愿和解,并以此减轻当事人刑事责任或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机制。

3.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刑事诉讼》新增设的第93条规定的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被捕后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的整个羁押过程中,检察院仍有义务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跟踪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员是否应当继续羁押,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双千双百”: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三级院组织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