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称号,第一检察部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安徽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0余人获得上级表彰。

一、主动服务大局,倾力推进平安青阳建设

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自觉增强促发展、保民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检察工作与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安居乐业的期盼,忠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办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5100人,批准逮捕6386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2442人,提起公诉247376人。始终坚持把打击锋芒指向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人、起诉25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1人、起诉3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批捕“法轮功”“全能神”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11人,起诉26人。做好检察环节反腐败工作,成功办理郭某某受贿案,强化震慑效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打准、打狠、打出实效的要求,突出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套路贷1”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9人;起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13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10人,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2人。2015年以来“7+11”类重点罪名案件重新排查,对发现的7条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按规定报送,做到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并举。落实提前介入制度,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蒋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吴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抽调精干力量14次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案件办理,对发现的行业管理疏漏,及时发出4份书面检察建议,协助促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浓厚宣传氛围,深入校园、社区、看守所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6次,举办庭审观摩活动1次,编发扫黑除恶专报21篇,发布扫黑除恶信息60余篇。

高效维护经济金融运行秩序。坚持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同步推进,严惩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16人。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对古井贡、口子窖等商标的司法保护,对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达120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讲座,帮助提升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办理涉民企案件921人,起诉46人。对涉案民营企业及人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1名涉嫌合同诈骗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认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对1名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予以相对不起诉处理。建立“送法进企业”和定期走访机制,班子成员分别前往茶溪小镇、银杏宾馆等多家企业走访,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服务岗”,开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

二、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全力打造民生检察样板

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起诉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216人。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涉林案件当事人补植杉木6845株,促进生态环境标本兼治,努力守护群众身边的绿水青山蓝天。针对青阳境内非法采砂、采矿现象,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砂案件66人。配合县委政法委拍摄《扫黑除恶 重拳治砂》微视频。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如针对县某城区菜场“脏乱差”现象和我县网络餐饮外卖平台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均得以落实。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案件5件,依法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4人,其中2件法院已判决支持诉讼请求。扎实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除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外,还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展开调查,提出合理建议,致力守护群众健康利益。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3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4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真诚悔罪、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24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将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确保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全面建成诉求办理一站式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2件,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1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6万元。切实履行帮扶脱贫政治责任,17名帮扶责任人持续对新河镇团结村开展帮扶,有效推动该村贫困群众按期脱贫。

扩大未检4品牌影响。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为1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引入社会力量4次,对1起监护人性侵被监护人案件,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出台《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2019-2021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护苗实施意见),开展“检校共建,共护成长”活动,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在县委组织部的支持下,护苗工作室制作了《检察官妈妈》微电影,并深入校园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22次,5名法治副校长依托“四点半课堂”,在开学季前往6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官妈妈护苗工作室被评为“池州市学雷锋示范岗”,荣获青阳县“青年文明号标兵”称号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综合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在全面监督、均衡发展中精准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不断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突出立案监督重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撤案36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追诉漏罪3人,漏犯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提起刑事抗诉2件,其中1件改判。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涉及监管安全、监管违法及不当行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7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9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55人,均被采纳,提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22人,不予立案22人。办理特赦案件7件,对其中3件提出不予特赦建议,均被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相结合,重点监督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行为违法和违法行政行为。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其中就当事人不服民事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依职权对法院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案件1件,并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并作出裁定,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市检察院已提起抗诉。

优化自身司法办案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托案件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案件网上流转、同步监控、全案评查,共评查案件314件,倒逼检察干警规范执法。坚持办案流程监控常态化,改变以往完全口头监控模式,发出书面流程监控2次,口头监控1次。加强案件管理,认真开展业务数据质量自查和清理积压案件工作,及时纠错补漏。积极推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四、释放改革创新活力,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期盼,聚焦节约司法资源、落实司法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新机制,积极稳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新型办案组织,实施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入额院领导全程办案成为常态,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占比达13%成立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办案组,并出庭支持公诉。健全绩效考核等综合配套制度,实现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全程动态跟踪。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6工作强化实践探索,制定《关于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暂行规定》,努力形成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8112人,适用速裁程序6789人,简易程序1515人,普通程序22人,不起诉44人。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认罪认罚案件,均采取全程录音录像,保证认罪认罚程序自愿性。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均为精准量刑,法院采纳率为100%

五、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竭力筑牢科学发展根基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好意识形态思想引领,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指示精神,定期研判、通报全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注重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健全信息发布和网站管理等制度,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生命线。

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着力把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创育的“以党建带队建,打造四型检察院”党建品牌,被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抓人才兴检固本培优。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和“青年干警导师制”等制度,搭建人才培养平台。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利用“检答网”等教育资源,选派4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其中23名业务骨干赴中山大学进行素能培训。以提高办案技能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一岗双责”要求,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格内部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履行检务督察等制度,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深刻认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危害性,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工作作风提质增效。

抓阳光检务增强公信。坚决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上门走访等形式,拓宽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渠道,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组织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和劳动者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倾听意见呼声,促进公正司法。通过主流媒体、12309检察服务平台和“两微一端”,及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0条,法律文书238份,检察工作信息50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和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谏诤言、献良策、寄重托,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服务大局方面,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在司法办案方面,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在队伍建设方面,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和落实。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上级院要求和县委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锻造过硬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职责使命,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服务社会大局

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坚如磐石”的坚定信念,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以“踏石留印”的扎实作风,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持续推动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以“抓铁有痕”的坚强决心,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依法审慎办理各类经济案件,积极优化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司法环境。牢牢把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使命,以“烈火真金”的强劲力度,积极“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破网打伞断财”力度不减、强度不降、尺度不松,有效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启护航平安青阳的新征程。

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更实举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重罪轻判、以罚代刑和违法减刑、假释等执法、司法不公的案件,实现“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防纠冤假错案。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精准化”为导向,着力加强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类案问题监督,提高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和提请抗诉支持率,加速弥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短板。强化公益诉讼,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努力解决公益诉讼案源不足问题,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生态检察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县人大《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地生根,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全面落实改革任务,以更大决心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优势,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改过自新。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在人才招录、履职保障和司法环境上进一步优化,在办案监督、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青阳检察高位发展的动力优势。擦亮未检工作品牌,借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大格局,以护苗实施意见为指导,倾力经营青阳“检察官妈妈护苗”未检品牌,让更多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分享检察产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综合性”服务,确保群众来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四、强基固本树立形象,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将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基石,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的政治定力。坚持良好用人导向,抓好教育培训,通过专家讲课、业务竞赛和岗位素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新时代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早抓小抓“关键少数”,坚决防止“四风”复燃,淬炼履职“金身”,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检务公开工作力度,统筹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努力提升新时代青阳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重任光荣艰巨,人民期盼殷切厚重。新的一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 做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