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经费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经费公开工作方案

 

一、部门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青阳县人民检察院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进行侦查(在2017年11月以后,此款作调整)。

(四)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五)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协助县委,抓好本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三、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综合办公室、纪检组、政治处、职务犯罪侦防部、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等机构。下属二个工作站,一个检察官工作室,分别为陵阳工作站、丁桥工作站、朱备镇生态检察官工作室。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在职职工48人(在2017年11月份以前),退休职工15人。

四、2017年部门(单位)收入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64.54万元,支出总计864.5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4.64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二是检察绩效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6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5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6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1

万元,占59.46%;项目支出350.43万元,占40.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4.54万元(含年初财政

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64.54万元(含年未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4.64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二是检察绩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4.54万元,占

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7.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二是检察绩效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54万元,

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7.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二是检察绩效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54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安全支出776.48万元,占89.8%;社会保障和就业28.56万元,占3.3%;住房公积金40.77万元,占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8.72万元,占2.1%。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86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办案业务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4.1万元,占59.46%;项目支出350.43万元,占40.5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8.47万元,支出决算为74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检察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其他检察支出3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信息化建设需要。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28.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28.56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度决算18.7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8.72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40.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0.77万元,主要用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零万元,本年收入零万元,本年支出零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零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在公开07表下方也注明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740.39万元,比2016年增加65.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人员增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侦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两个项目,涉及资金137.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该两项绩效分别为:1、地方绩效人均1.6万元,合计70.4万元;2、检察系统业务考核绩效67万元。已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批事业单位人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科)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原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青阳县人民检察院0566-5115038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xsfj1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