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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0-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人民检察院防控工作安排,自即日起,青阳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改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邮寄。请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48号青阳县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24280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或青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qingyang.jcy.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3日起可拨打(0566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或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二、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和回复答复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三、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请关注青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09电话咨询)。

   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广大群众谅解!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