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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县检察院依法对施发青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
时间:2019-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227日,我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对施发青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经审查,2007年开始,被告人施发青利用村支书身份,纠集他人在酉华镇乐元村境内对矿石运输、柴油销售等行业进行垄断经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寻衅滋事,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施发青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取证方向。审查起诉期间,就案件所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听取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多次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研讨,与侦查机关等部门进行会商研究,确保该案依法从快处理。

该案的提起公诉,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加强与相关机关配合协作,强化对有关行业的监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