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检察工作情况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狠抓自侦办案,强化诉讼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民生、阳光、公信、生态“四个检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提升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
紧紧围绕青阳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投入平安青阳、生态青阳、美丽青阳建设,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在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放松,力度上不手软。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回应群众平安需求,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快捕快诉。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08件63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3件462人,决定逮捕9件9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1025件1457人,审查并提起公诉787件1110人,报请市院审查14件33人,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件37人。落实禁毒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办理毒品案件10件64人,如曹某某等10余人贩卖毒品一案,我院受理审查后及时报送市院提起公诉,该案曹某某已被判处死刑;保持对邪教组织的高压严打态势,先后办理了潘某某、陈某某和宁某某利用“全能神”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高度关注新型互联网经济犯罪,对童某某、丁某某建立微信赌博群,以抢红包比大小进行赌博牟利一案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进行了批捕。
——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在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落实“一案一评估”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有可能引发涉检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落实检调对接【1】机制,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积极开展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刑事和解【2】方式结案148件199人;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检察长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3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青阳建设。紧紧围绕“法治青阳”建设,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理工作。立足服务生态立县战略部署,制定《“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破坏生态类案件20件30人;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梳理和排查案件监督线索,立案监督2件2人,如李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我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该局接函后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该案件已提起公诉;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八进”、“举报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5场,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党员进社区”、“党员干警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活动,依托2个驻乡镇检察工作站,促进检力下沉,服务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60余人次;抓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掌握其违法犯罪规律,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开展以“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受到了师生的好评。
二、贯彻中央反腐新要求,开拓惩治腐败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突出抓好职务犯罪查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刻理解和把握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入手,推进职务犯罪查处工作步步深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7件27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大案14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余万元。
——突出抓好专项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反腐关切。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以专项活动为契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案。聚焦精准扶贫部署,开展惩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12件12人,如查处了某财政分局原局长方某伙同他人贪污国家粮食补贴等资金32万余元一案,该案被省纪委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被中纪委网站转载;着眼净化医疗行业风气,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4件4人,如查办某乡镇卫生院3名工作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窝串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肃查办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渎职犯罪,立案查处3件3人,既保护了国家专项资金安全,又努力守护青阳的绿水青山。
——突出抓好办案能力提升,积极推动侦查模式转型。注重侦查一体化建设,灵活运用“上下联动,贪渎并查”机制,有效突破了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注重侦查办案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坚持做到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全面全部录音录像;严格看审分离,规范传唤、讯问、扣押等侦查行为,防止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进入诉讼程序;注重侦查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科技侦查、智慧侦查”,建立侦查指挥视频系统,逐步形成“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的侦查新模式。
——突出抓好源头警示预防,持续增强预防工作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上预防法制课、举办预防座谈会、参观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召开预防联席会议等形式,深入机关、企业、乡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活动492次,参加工程量变更监督145次,促进了我县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受理单位和个人行贿档案查询1269次;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3件,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0份;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工作,2015年度“综合报告”作为送阅材料得到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
三、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执法司法新魄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与严格办案标准相结合,组织干警参与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引导干警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规范监督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公开透明意识;坚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与定期开展质量评查相结合,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监督部门,统一案件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监督,统一办案质量评估,着力以严格、严密的监督机制倒逼业务质量。积极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案件评查活动,共开展活动12场,评查案件400余件;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开门整改,广泛征求意见,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规范司法行为活动检查、督察,不断严格执法,规范办案流程;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拓展监督渠道,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公开法律文书30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条,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抓住重点难点,切实提升诉讼监督工作整体质量效果。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生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问题,保证立案诉讼阶段的执法公正,共立案监督8件10人。
加强侦查监督。查微析疑,深挖余罪,追诉漏罪,追捕漏犯,不放过任一犯罪事实,不放纵任一犯罪嫌疑人,促进严格执法。共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1起,改变公安机关定性5次,纠正公安机关违法10余次,向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或意见3份。
加强审判监督。积极探索多种监督途径和方式,对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限送达出庭通知书、一审刑事判决书、庭审秩序不规范等情况,及时向法院提出;突出对刑事判决、裁定文书的审查,对改变事实、改变罪名、量刑情节及缓刑适用不当、程序瑕疵的案件一律在《判决裁定审查表》中予以反映,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坚决予以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件3人,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市院抗诉3件10人。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驻所检察,深入监管场所,配合看守所及时做好在押人员稳定工作;着力加强对在押人员的诉讼期限和留所服刑情况的检察监督,对全县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及监管安全、监管违法及不当执法行为共提出检察建议109次,纠正脱管漏管22人,依法对罪犯是否符合特赦条件进行法律监督,8名罪犯符合条件进行了特赦;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对判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以“基层民行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宣传,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册600余册,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在执法办案中,紧紧围绕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这一主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将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与调查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相结合,重点监督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裁判。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7件,其中,向市院提请抗诉8件,市院采纳并抗诉2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2件,不提请抗诉10件,均被市院采纳;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终结审查2件,息诉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得到回复。
四、落实接受监督新举措,激发自我完善新动能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切实以外部监督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贯彻县委、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并就反贪、反渎、公诉、预防等工作作专题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确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倾听媒体声音,及时回应媒体关切;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构建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4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
——拓展监督渠道。院班子成员与省(市、县)人大代表建立定向结对联络制度,实现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双千双百”【4】、“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案件评查、观摩庭审和工作座谈,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五、紧跟执法办案新形势,强基固本,激发活力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以廉政教育为抓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决筑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实行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考评,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深化反腐倡廉各项教育活动,加强检察人员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教育,培养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观念。
——以提升素能为根本,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坚持抓人才兴检,积极参加省、市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共参加培训100余人次,全面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以提高办案工作技能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通过案件评查、观摩庭审等形式,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多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和“最佳论辩奖”
——以改革创新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实施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共遴选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7人,占检察员的61%,为即将推开的人员分类管理奠定基础;按照高检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统一部署,注重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逐步形成“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对照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分析薄弱环节,克服发展难题,不断创先争优。五年来,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献良策、建诤言、寄重托,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三是队伍自身建设不够有力,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践行“五大理念”、建设“美丽青阳”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障,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的成效。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邪教组织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紧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对食品医药领域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解决医药领域乱象;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生态安全的犯罪,守护好绿水青山;以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创建“平安青阳”提供司法保障。
二、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打击遏制腐败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既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又严肃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特别是查办涉农惠民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失实的及时反馈;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根据上级部署,以扶贫领域、教育系统、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专项预防为重点,以预防宣讲、预防调查等为抓手,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严格规范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紧盯“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目标不放,落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的意见》,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规范司法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全面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有效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保障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夯实事业长远发展根基。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不断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为政之本;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着力培养干警的业务工作能力,规范公正廉洁执法;立足青阳检察实际,悉心培育自身品牌特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员额制遴选基础上,全力以赴抓谋划、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振奋精神,忠诚履职,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为我县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注释:
1.刑事和解: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依法自愿和解,并以此减轻当事人刑事责任或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机制。
2.检调对接: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3.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刑事诉讼》新增设的第93条规定的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被捕后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的整个羁押过程中,检察院仍有义务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跟踪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员是否应当继续羁押,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双千双百”: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三级院组织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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