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从严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大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获得集体表彰5次、个人表彰6人次,获县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群众满意率达100%,位居全省第一。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保安全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紧扣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刑事案件76件93人,依法批准逮捕60件72人,不批准逮捕16件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16件622人,依法起诉301件446人,不起诉80件85人。针对涉“两卡”犯罪,提起公诉3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8人。办理邪教案件3件14人,均已提起公诉。扎实做好禁毒工作,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毒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1件1人,已提起公诉1件1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调整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小组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并推动该法案贯彻实施。受理审查起诉省扫黑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严某某等 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8.06”专案),本院及时成立专案组,多次长时间异地提前介入,参与讨论、会商,就案件是否涉黑、涉案黑财的认定等提出侦查建议三十余条,确保准确高效提起公诉。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依法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起诉7件7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书1份,发出监督监护令4份。深化“沐童·护苗”工作,选聘14名干警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9次,录制“网上云课堂”等未检宣传视频,联合公安、工商、文化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检查,举办“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摸排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制作“打击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微动漫。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始终保持较高的认罪认罚适用率以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提高了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率以及速裁程序适用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64件496人,适用率为93.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79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375人,采纳率为98.9%;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84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112件。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紧贴“九华圣境,灵秀青阳”建设实际,将“为大局服务”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聚焦到哪里。
构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获评优异等次。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民营企业案件16件34人,不起诉2件4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件1人。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发现挂案5件,督促及时处理,监督撤案涉企案件1件。成立护航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在检务工作区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通服务民营企业专用的96309咨询热线、专用邮箱,推深做实省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检察长常态化走访民营企业,多次接访民营企业家。
全力守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件5人,起诉2件4人。持续推进双打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假药类案件5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市场公平有序。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成功办理青阳县首起系列洗钱案,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获有罪判决,消灭了我县洗钱犯罪办案空白点。
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府检联动”项目建设,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与相关部门互相配合,重视信息互通、强化综合监督管理,与青阳县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促进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我院办理的钟某平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并被省检察院选为实践样本在最高检有关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三、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在为民纾困解难中传递检察温度
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服务。
全力以赴守护绿水青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65.6%,通过办案促使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失68110元、缴纳惩罚性赔偿金22950元。与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青通河水域联合巡河执法活动,向池州市检察院提供案件线索1件。
聚焦群众信访矛盾化解。把心贴近群众,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赴省进京”涉检访零记录。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创建,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贯彻落实“五四三”接访工作法,打造“枫桥经验”检察产品。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件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27次;办结上级院交办信访件1件,办理县级交办重点信访件4件;在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大敏感时间节点,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县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选派优秀干警担任驻村工作人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4件,落实司法救助金11.8万余元。
四、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定期召开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压实检察监督职责。监督立案1件,撤案3件,追诉漏罪2件7人,追诉漏犯1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8件。开展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检察1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检察活动2次,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4件4人,审查办理对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案件1件。
做实民事行政监督,提升社会满意度。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制定审查指引,强化类案指导。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为办案重点,树立精准监督理念,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主动寻找案源,受理各类案件16件,同比上升166.67%。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树立全面履职的理念,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3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数明显上升。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件,立案后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行政机关已全部回复整改。大力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为实现检察机关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公益保护等目标,特吸纳17名志愿者并予以培训。
五、夯实发展基层基础,在狠抓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标“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在严管厚爱中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注重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规范化推进“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建设,持续做优“五型检察”党建品牌。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三重”包保任务清单。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迎七一·颂党恩”“迎国庆观红色电影 守初心诵革命诗歌”等主题党日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干警爱国情怀。
坚持素质兴检,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努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效转化为能动履职的实践动力。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各类学习40余次,研讨交流80余人次。抓好线上教学,督促干警利用中检网、学习强国等开展学习,提升理论素养。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省市县“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共9人填报有情况记录15件。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评查2次255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8次。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开展以案促改、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巡察整改“回头看”、办公用房面积自查自纠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调研、公开听证会等检务活动9次,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决策民主。加强检律会商,组织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共接待律师阅卷117次。对2014年以来本院已公开的1352件法律文书进行再次审核,针对核查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落实。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矩阵定期发布工作重点要点、适时回应热点,原创微信公众号文章104篇、微博20条,抖音12条。开展反邪教、反电诈等街头普法18次,接受法律咨询500余次,发放环保宣传袋3000余个。
各位代表,一年来青阳检察工作不断取得进步,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各执法司法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监督的氛围愈发浓厚,联动协作机制逐渐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继续推进,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不断显现。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服务举措的针对性有待增强;二是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还跟不上,司法理念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从严管党治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统筹做好服务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青阳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两篇文章”,为建设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立足更高站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深化政治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多措并举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改革创新,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回应更高期盼,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府检联动”工作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配合,深化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检察活动;紧跟市院工作部署,大力推动“沐童·护苗”提档升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新十条”,以更优检察履职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探求“温暖控申”创建与社会治理的融合点,架起检民“连心桥”,营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
三、打造更高标杆,深耕监督办案主责主业
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力度,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检察监督的渠道,全面深化提升法律监督品质。放大数字检察赋能优势,牢固树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闭环思维,促进检察监督效率、质量深刻变革。
四、坚持更高标准,锻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规范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干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持续推进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育检察业务领军人才,让更多干警从“工匠”成长为“大师”,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拿出“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情,激扬“事事争当第一流”的斗志,振奋“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奋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进步,为描绘好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画卷贡献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