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霄锋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经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青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霄锋在担任东至县原国土资源局(2019年3月更名为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等职务期间,在牵头负责安徽省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该公司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以采代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朱霄锋在担任东至县原国土资源局(2019年3月更名为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开发股股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政策服务、年检年报、采矿权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