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小刘通过网上招工信息到老吴租赁的厂房上班,从事家具加工工作,双方约定按件计工资,月底支付上个月工资。但小刘工作两个多月,老吴仅支付其3000元工资,剩余5000元工资一直未付。2023年9月,在小刘的要求下,老吴向小刘出具了5000元工资余款的欠条。
之后小刘又多次催要被欠工资未果,在此过程中其得知老吴的家具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劳动监察部门也无法介入,无奈之下,2023年10月,小刘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欲向法院起诉老吴追索被欠工资。县法援中心及时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同时告知其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于是小刘一边向法院起诉,一边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小刘系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诉求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范围,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后,作出了书面支持起诉决定。
法院立案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
【检察官说法】
一、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二、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提供哪些支持?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