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我们生活里与他人接触,难免会因一些事引起纠纷,若是遇到问题就诉诸“武力”解决,可能会图一时痛快触犯刑法,最终对自己、对他人都造成巨大伤害。
【案情回顾】2022年8月,黄某某与周某某因水库放水问题发生矛盾,继而发生争吵、推搡,黄某某一时难以压制情绪,动手殴打了周某某,致周某某二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周某某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案发后,因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周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000余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打架成本高,下手需谨慎。
轻微伤打架直接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直接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需取得谅解额外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悔恨的泪水。
重伤打架直接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的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前科劣迹+心情沮丧+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