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7月10日,青阳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前往陵阳镇所村村委会,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一同对一起盗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把法庭搬到了老百姓身边。
2018年3月中旬,被告人宁某某在未取得村民组许可,亦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携带油锯将集体山场的48株林木采伐,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木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阐明了盗伐林木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大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守住绿水青山的底线,让山头常绿、碧水常流。鉴于被告人宁某某真诚悔罪,签订并履行补植复绿协议,当庭获缓刑。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检察官给我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庭审对涉林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有了新的理解,增强了生态文明意识,今后要以实际行动守护好青阳的绿水青山。
此次联合县法院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是青阳县检察院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的重要体现,在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力争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群众,恢复一片生态”。